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志伟作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李志伟、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
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正高级会计师。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
长;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于深圳市环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22 年 6 月加入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2 月于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任职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姓名 状态 次数 通讯方式)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李志伟 在职 9 9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
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会议,审议了《2025 年经营计划》的议案,对公司业务布局,研发创新,公司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给予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双向沟通。在内部审计方面,通过分享审计实务案例与最新会计政策变化,指导内审部开展业务,协助提升其专业判断能力与实务操作水平。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中,重点围绕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深入了解了年报审计的计划与安排,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探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工作中,为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与研发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研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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