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8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估值水平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如公司实施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以上具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卫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前述提议的股份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卫元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张卫元先生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
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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