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回盛生物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7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8,556,603.77 元(不含税金额)后,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91,443,396.23元,于 2021年12 月23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10,700,982.87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89,299,017.13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7 号《武汉
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累计已使用 投资进度
号 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金投入金 募集资金金 (%)
总额 额① 额② ③=②÷①
年产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 30,500.00
1 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 28,500.00 (注 1) 31,873.19 104.50%
扩建项目
2 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 12,100.00 7,373.28 7,373.28 100.00%
化综合改扩建项目
3 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 9,000.00 370.75 370.75 100.00%
项目
4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 4,900.00 1,316.19 1,316.19 100.00%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0 17,006.59 17,006.59 100.00%
(注 2)
6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 - 12,363.09 8,180.67 66.17%(注 2)
(可转债结项资金投入) (注 1、2)
合计 70,000.00 68,929.90 6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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