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5:56:22 股吧网页版
回盛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才学鹏、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才学鹏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才学鹏,出生于 195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历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兽药协会会长。曾任瑞普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5 次,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每次召 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均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 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每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才学鹏 5 1 4 0 4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 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2 次,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2025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评,并认真审议了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召集、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