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度,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伙人 237 人,首
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初,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2026 年 3 月下旬,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2026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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