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明,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农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退休。曾任金河生物(SZ.002688)独立董事,中国兽医协会副会长,《中国兽医杂志》主编。现任中国兽医协会监事长、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委员会委员、青海省动物疾病病原诊断与绿色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中国兽药协会宠物医药分会智库专家、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自 2025 年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3 次,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均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每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的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4 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无异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其中任期内召开 1
次;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其中任期内召开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会议所涉议案的审议无异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现场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适当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等方面,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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