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天阳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 5,6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199,3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01.27 元,募
集资金净额 1,129,175,698.73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64,845,485.54
元,其中:于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4,845,485.54
元;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4,285,974.05 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7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97,5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97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984,198.11 元,募集资金净额 963,015,801.89 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86,272,510.54 元,
其中:于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2,332,815.93 元;本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283,939,694.6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212,007,320.89 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2022年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以及2024年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以及2025年第三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3日与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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