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力,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力,男,中国国籍,1979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台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05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先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财务部经理,北京工作组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上海景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
担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其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
至 2024 年 7 月,任深圳东旭达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今,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
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列席了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任职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 状态 事会次数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姓名 通讯方式) 数 事会会议 数
刘力 在职 10 10 0 0 否 3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在会议上,本人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议案的背景,积极
参与议案的讨论,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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