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 ,已 出 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羽,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洪毅,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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