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魔数智擎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22 日,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
阳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魔数智擎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柴磊、王建辉、深圳市魔数智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魔数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魔数智擎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曜未来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8 月 7 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魔数智擎人工智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3,060 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深圳市魔数智擎人工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魔数智擎”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魔数智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柴磊、王建辉、深圳市魔数智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魔数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魔数智擎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曜未来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投资协议》的约定,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柴磊向天阳科技作出如下承诺:
1、在收入考核年度(即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现以下经营
业绩:
(1)标的公司在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以下简称“2025
年度承诺收入”);
(2)标的公司在 2026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不低于 3000 万元(以下简称“2026
年度承诺收入”);
(3)标的公司在 2027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不低于 4000 万元(以下简称“2027
年度承诺收入”)。
(4)标的公司在 2025、2026、2027 三个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和为正,但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标的公司为了把握战略性机会导致亏损的情况除外。
以上三个年度承诺的总收入 9000 万元合称“累计承诺收入总额”。
以上业绩承诺建立在以下前提条件之下:
柴磊作为标的公司总经理,拥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除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天阳科技委派外,柴磊拥有标的公司其他管理层的人员任免权。
(2)标的公司团队管理以及激励机制决策权(股权激励除外)。
(3)董事会对标的公司年度预算具有决策权。柴磊在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就单笔不超过 20 万,年度累计不超过 50 万的预算外支出具有决策权。
(4)标的公司战略决策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标的公司技术和产品路线选择权。
②标的公司业务拓展行业选择权。
③标的公司生态合作伙伴的选择权以及与生态伙伴的合作模式决策权。
2、标的公司在收入考核年度(即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际
实现的经营业绩按以下方法确认:由标的公司聘请经天阳科技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对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实现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3、如果标的公司考核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完成收入低于承诺收入,则视为未完成经营业绩,天阳科技有权要求标的公司按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以柴磊持有的标的公司 7%股权作为基础,向天阳科技进行补偿。
4、在本协议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后,标的公司未完成经营业绩的,天阳科技有权向柴磊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进行股权补偿。柴磊应在收到天阳科技书面通知
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将相应的补偿股权过户至天阳科技名下,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各方确认,柴磊因标的公司未完成经营业绩向天阳科技转让补偿股权系履行合同义务之行为,转让对价为人民币零元。因实施股权补偿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法定税费由柴磊承担,若因零对价转让导致天阳科技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柴磊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天阳科技补足,否则天阳科技有权从公司分红或后续应向柴磊支付的其他款项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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