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天阳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3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917.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01.5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52号《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验证。
公司及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拟投资额
(万元)
1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 20,976.53 20,976.53
设项目
2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6,161.02 6,161.02
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30.87 1,930.87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项目
合计 62,068.42 62,068.42
注:“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研
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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