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Yan Jonathan Jun,男,1963 年生,澳大利亚国籍,管理学硕士。曾任悉尼
科技大学商学院中文国际 MBA 教育中心主任、英世企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意国时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发展教育中心主任、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现任华宝国际(00336.HK)独立非执行董事、山高控股(00412.HK)独立非执行董事、汽车街(02443.HK)独立非执行董事、禄达集团(LUD.US)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7 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3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 7 0 0 3
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会
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按时出席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潜在利益冲突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深入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审查与监督职责。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按时出席全部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要求,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全程参与委员会日常履职工作。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财务报告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审阅,并就相关问题提出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的工作沟通。就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本人及时参与评估与审议,切实履行独立监督职责,确保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判断得到有效维护。
4、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本人采取审阅报告、远程会议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发展趋势。通过定期考察
生产基地、听取专项汇报、查阅内控资料等方式,监督公司关键环节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能,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履职的重要目标。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合规与公平透明,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基于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努力促进公司决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披露内容与流程,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效率,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与治理状况。通过持续监督与积极建议,助力公司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市场公信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权益。
6、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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