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远贵:中国国籍,1987 年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0 年至 2011 年 09 月任职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伊之密(300415)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7 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3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 7 0 0 3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就重要事
项进行深入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质量,致力于提升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及披露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按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围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绩效考核体系、长期激励安排等事项,本人积极参与委员会的研究与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委员的监督与建议职能,推动公司薪酬与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
3、与公司日常沟通和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其中反映的问题保持关注。本年度,组织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的重要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协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有效促进了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4、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本人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参加各类电话及视频会议、开展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常态化有效沟通。报告期内前往公司苏州、深圳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进展及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独立董事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建议职能。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进行独立分析和合规性评估,依托专业能力提出客观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致力于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同时,本人认真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推动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6、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7、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财务报告与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沟通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将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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