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0:36:45 股吧网页版
海晨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担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鉴于本人履职期相对较短,本年度内的工作重点集中于尽快熟悉公司情况、建立有效沟通并开始履行监督与建议职能。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忠林:1973 年生,中国国籍,北京交通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博士。曾任铁道部工程发包公司工程师、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副部长、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副处长、神州通信集团副总裁,现任中创智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1 股东会会议次数 1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1 1 0 0 1

注:以上列席股东会为作为候选董事出席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同时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切实履行委员义务,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各项工作。在此期间,本人主要通过审阅材料、与管理层初步交流等方式,开始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行业竞争态势及重大投资方向,为后续深入参与委员会审议工作奠定基础。

3、与公司日常沟通和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与公司的日常沟通及监督职责。与管理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基本情况、战略规划执行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主要风险因素等。同时,积极与董事长、管理层及其他董事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确保在战略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4、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增进对公司的直观了解,任职后,本人对公司总部进行了首次走访。通过本次实地考察,与部分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进行了交流。通过现场观察与访谈,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产能布局、创新体系建设及市场竞争力形成更为直观的认知,为在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供更具实践依据的独立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围绕投资者权益保护,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主动获取并核查相关信息,结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进行分析与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6、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7、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参与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历进行了审慎审查与客观评价。

2、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与募投项目进展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入的建设与运营进展,了解其投资进度、预算控制及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从项目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市场前景及潜在风险等维度进行独立研判,确保公司资本配置决策审慎、高效,符合股东长远利益。

3、行业政策影响与市场风险应对的建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