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晨股份”)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晨股份同行业客户共 1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
生效判决。
5.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小寒,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立平,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成为本公司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沈蓉,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此处近三年为 2022、2023、2024 年度年报;家数:同一家上市公司在连续
多年内签署视同 1 家。)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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