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19日盘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因存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缺陷及未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问题,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及现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等4名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值得关注的是,捷强装备此前已深陷多重风波,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公司自身也卷入行贿案。从最新业绩来看,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46.20%,目前仅1家机构投资者持股,此次监管处罚进一步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挑战。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称,经查,捷强装备存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缺陷,未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是2022年9月至2025年3月公司通过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相关款项。二是公司于2022年、2023年签订不真实业务合同并发生资金收支往来(未确认收入、成本)。三是公司个别委外研发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提前支付款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多项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时任财务总监徐本友,违反了《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淇靖、财务总监纪滋强,违反了《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对任职期间公司通过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相关款项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捷强装备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天津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肃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追责,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开信息显示,捷强装备是一家从事核化生防御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各通用型号装备军用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液压动力系统。
目前,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深陷行贿案风波。2024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国家某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
2025年6月25日,公司公告称收到潘峰家属转交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潘峰的《拘留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后续公告内容表示,捷强装备自身也卷入行贿风波,因涉嫌单位行贿犯罪而收到监察委员会的起诉材料。
公司表示,由于该事件的影响,公司于2022年3月中标的金额高达1.58亿元的某项目无法实际承接,2024年末公司对该项目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82.26万元。
业绩方面,10月26日,捷强装备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同比增长8.07%;归母净利润为-2319.08万元,同比下降146.2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884.30万元,同比下降64.53%;基本每股收益-0.23元。
截至2025年10月26日,仅有1个机构投资者海南戎晖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披露持有捷强装备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520.85万股,占捷强装备总股本的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