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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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3、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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