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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45:03 股吧网页版
维康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投资种类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为降低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根据上述产品的配套衍生产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以提高收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
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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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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