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武滨,196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
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0 年 7 月退休,
2018 年 7 月至今先后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高级顾问,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中国中药协会社会药房药学服务与数据终端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历任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
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武滨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确认公司董事候选人能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丧失相关任职资格的情形。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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