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08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1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134.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
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 35,862.00 35,862.00
1 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2,143.00 2,143.00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54,005.00 54,005.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金 额为 18,554.56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 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5,220.94 万元,
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4,08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余额为准)。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促进效益提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080 万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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