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18:52:31 股吧网页版
大叶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叶晓波先生、ANGELICA PG HU 女士、叶明先生;

2、独立董事: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阮金侠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叶晓波先生(主任委员)、ANGELICA PG HU 女士、计维斌
先生;

2、审计委员会:李文贵女士(主任委员)、徐宏先生、叶明先生;

3、提名委员会:计维斌先生(主任委员)、李文贵女士、ANGELICA PG HU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宏先生(主任委员)、计维斌先生、阮金侠女士。
公司第四节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情况

经理:叶晓波先生

副经理:ANGELICA PG HU 女士、吴军先生、吴伯凡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军先生

财务总监:吴伯凡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俊男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况

董事会秘书吴军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王俊男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62569800

传真:0574-62569808

电子邮箱:zjb01@dayepow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来根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