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
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 3 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经理叶晓波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383,438.46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9,172,774.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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