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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