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连任。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郝为民,195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
高级工程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能源研究会会员、中国能源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评价委员会副主任兼首席专家、塑料光纤制备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兼电力行业应用中心主任、“电气时代”期刊副主编。
1983 年 3 月至 1985 年 4 月,任北京牡丹电视机厂技术科技术员;1985 年 5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供用电所工程师;1987 年 6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通信与用电研究所主任、副总工;2012 年 2 月至2016 年 1 月,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用电与能效研究所副总工兼主任;2016 年2 月至今,退休返聘至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任职;2024 年 8 月至今任迦南智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累计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本人对 2025 年度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 2025 年度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职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姓名 状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加董事会会 数
态 数 议
郝为民 现 4 4 0 0 0 否 3
任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任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需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独立董事进行资格审查。2025 年组织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
(2)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各期定期报告
的编制与审计工作中,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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