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连任。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庞鹤,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一级律师、河北省律师协会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河北省省直优秀青年律师、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法律专家库专家。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历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河北冯增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3 月至今,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2025 年 9 月至今,任河北卢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迦南智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累计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3 次,实际出席 3 次。本人对 2025 年度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 2025 年度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职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姓名 状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加董事会会 数
态 数 议
庞鹤 现 4 3 1 0 0 否 3
任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
评估、审核。2025 年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各期定期报告
多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持续监督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治理体系及募集资金使用全流程进展;系统总结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慎审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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