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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0 17:00:22 股吧网页版
盛德鑫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 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概况...... 5

(二)主营业务情况...... 5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7

(四)存在的主要风险...... 9
二、申请上市证券的发行情况......20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20

(二)发行数量...... 20

(三)证券面值及发行价格...... 20

(四)募集资金投向...... 20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2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23

(一)保荐代表人...... 23

(二)项目协办人...... 24

(三)其他成员...... 24

(四)联系方式...... 2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24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25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26
七、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6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26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发行可转债的规定...... 28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特别规定..... 33

(四)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8
(五)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

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39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40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债上市的保荐结论......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gtak New Materials Co., Ltd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1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周文庆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4732247754G

注册地址 钟楼区邹区镇邹区村周家湾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 48-1 号

邮编 213144

电话 0519-83645009

电子邮箱 webmaster@shengdechina.com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dechina.com/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盛德鑫泰

股票代码 300881

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镍基合金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营业范围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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