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2 号),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0,968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5,096,800.00元,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050,968.00 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01,045,832.00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6,404,633.96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692,1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6 月 5 日
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6〕B053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先进高镍无缝管制造建设项目 44,055.32 40,509.68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 1.98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9.14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
人民币 141.12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41.12 万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号 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万元)
先进高镍无缝管
1 44,055.32 40,509.68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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