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 号)同意注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价格 14.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4,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相关发行
费 ( 不 含 增 值 税 ) 41,828,529.8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2,421,470.1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81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结束,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江苏江南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1084600000017044 162,421,470.16 - 已销户
有限公司常州
市邹区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 82300188000095668 150,000,000.00 - 已销户
邹区支行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242.15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24.33
其中: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395.56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277.7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
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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