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力求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学军,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金融学专业。曾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助理经理;天信博润(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万胜智能独立董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全部参加,没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独立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交流和联系,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实、审议和监督。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其就年度财务报告审前事项认真开展讨论和沟通,逐一确定年度外部审计的重点领域、重点关注事项、现场审计团队的职责范围、母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审计策略、审计的各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等关键事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对照审查初审意见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听取主审会计师相关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成果作出确认和发表意见,认真探讨下一年度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和衔接问题,并就聘任及其费用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站在广大中小股东立场辨识和分析问题,形成决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此外,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各类披露文件、定期财务报告等,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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