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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6:25:22 股吧网页版
万胜智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
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实行考核结果与奖罚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产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当成为确定其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三)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保持人员的稳定性。

(四)建立有吸引力的薪酬考核体系,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

(五)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
管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
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非独立董事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
分组成。

(一)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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