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审计意见类型、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年度审计关注的重大事项的执行程序、结果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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