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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5 19:10:02 股吧网页版
海昌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小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小平)

本人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申小平,女,1963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南京粉末冶金厂工作,任研
究所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1993 年 4 月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历任机电总厂粉末冶金分厂副厂长、工程训练中心实习部部长。于 2023 年2 月起担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度任期内,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分别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 次审计委员会,并分别针对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发表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召开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出席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公司治理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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