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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20:55:04 股吧网页版
稳健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或“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
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判断、审计初步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审计初步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5 年 2 月 19 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非鉴证类服务
项目的业务负责人及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就公司与安永华明合作的非鉴证类服务合作项目,向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详细汇报。经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控制措施,同意公司与安永华明开展非鉴证服务合作,相关服务与审计服务不存在独立性冲突。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其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
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方式与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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