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则修订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涉及内容及其他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爱克莱特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爱克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06.4880 万元。 22,022.708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与公司董
事长 聘任、解聘方式一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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