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6-35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有关内幕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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