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5582 号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翔丰华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翔丰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了
翔丰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翔丰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翔丰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上海市翔
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下: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7,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748,358.37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501,641.6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711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350.16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累计总额 33,016.41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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