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
定,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7,25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748,358.3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501,641.63 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7112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350.16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累计总额 33,016.41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76,950.00
加: 理财到期收回金额 76,950.00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666.25
募集资金 2026 年 3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
募集资金 2026 年 3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经注销。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现已修订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储 截至2026年 3月31日余
金额(注)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8190180808772937 12,001.17 -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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