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0 13:21:48 股吧网页版
惠云钛业: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熊明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熊明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熊明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明良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熊明良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熊明良先生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5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明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熊明良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熊明良先生在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查,并于2025年9
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郝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郝艳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报备文件

1、熊明良先生的《辞职报告》;

2、《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

郝艳女士个人简历

郝艳女士,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中铁十八局集团技工学校教师;2005年5月至2025年2月,历任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科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