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有序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公司及控股的 7 家子公司。7 家子公司分别是:品利(上海)食品
有限公司、北京市品利食品有限公司、品渥(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inliveFoods GmbH、上海品烽进出口有限公司、Pinlive (Singapore) Pte. Ltd、KaimaiCheese Company Limited。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及公司内部业务和事项的内控情况,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进行全面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授权风险、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信息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公司控制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①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力,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对股东会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主要的公司治理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与流程,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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