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 控制公司风险;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或
者其控制的企业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者支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健全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保障重大信息披露透明,依法运作、诚实守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
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存在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保证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保证机构、业务独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
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 公司层面;
(二) 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 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 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 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 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 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 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 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做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 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八) 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可分持续性监督及个别评估,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核人员或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
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十二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
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中的以下业务循环:
(一) 销货及收款循环:包括销售价格的确定及客户授信管理、产品交付、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二) 采购及付款循环:包括采购申请、进货或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书或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现金付款等的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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