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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20:10:04 股吧网页版
山科智能: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暨2025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暨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除增加前述临时议案外,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24 日发布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会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
度股东会。本次增加临时议案后,现将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 座 10 楼会议室
二、本次新增的临时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钱炳炯提交的《杭州山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钱炳炯提请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如下:

临时提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提请公司董事会补选谢军巧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出具日,钱炳炯持有公司股份 20,830,292 股,持股比例为 14.86%。本次提案人的股东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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