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山科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文《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88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384.45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共使用 10.00 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山科智能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1220711040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解放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049867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350205793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玉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579401088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22092990029167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杭州科创支行
合 计 -- -- -- --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
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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