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8:22:44 股吧网页版
熊猫乳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5-055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 LI DAVID XI AN(李锡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安排,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定安年产 5000吨食品原料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将其名称变更为“定安年产 10000吨食品原料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其中涉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拟投入“苍南年产 3 万吨浓缩乳制品生产项目”中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投于“定安年产 10000 吨食品原料项目”,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椰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 XU XIAOYU、陈平华、
占东升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一定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