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善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唐善永,男,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税收学博士
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从业资格等。现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税务系副教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长远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唐善永 9 9 0 0 4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4 4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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