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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8:20:21 股吧网页版
*ST凯鑫: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ST凯鑫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蔚女士持有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凯鑫”)股份 137,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64%),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99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64%(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蔚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张蔚

(二)张蔚女士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的股份,并严格遵守非交易过户时的承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张蔚 137,997 0.21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上海璨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璨冉”)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37,9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64%(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 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 张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张蔚在非交易过户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自上海璨冉所持有上海凯鑫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本人名下之日起,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璨冉在上海凯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上海凯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承诺在上海璨冉原减持计划期内不减持上海凯鑫股份,该减持计划
届满日为 2022 年 5 月 8 日。”

(二)上海璨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自上海凯鑫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凯鑫股份,也不由上海凯鑫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上海凯鑫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有的上海凯鑫股份,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企业/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上海凯鑫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上海凯鑫所有。”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在持有上海凯鑫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上海凯鑫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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