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9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 家;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8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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