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广联航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号)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9,045,505.46元,本报告期使用861,280.76元,全部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9,045,505.46元,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5,408,889.0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3,232.9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人民币692,047,620.5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650,006.9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明细如下:
(1)公司在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西大直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6209010010006299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5190324221088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501007880170000603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3100071301300048147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之子公司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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