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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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1740 号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
有关规定,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或“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股权收购中,股权转让交易标的公司为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中捷飞”或“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为自然人董涛、董喆,二者系父子关系,
分别持有标的公司 77.50%和 22.50%的股权。本公司以标的公司 100%股权 1 亿元的估值收
购其 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5,100 万元,并购款项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交易对方承诺:西安中捷飞公司 2023 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2023 年至 2024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200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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