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或“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联航空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中航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工作文件、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 20 家单位,即:公司本部、广联航空(珠海)有限公司、哈尔滨卡普勒广联航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正朗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联航空(南昌)有限公司、广联航空(西安)有限公司、广联航空(晋城)有限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航胜航空机械有限公司、广联(北海)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广联航空(自贡)有限公司、广联航空(海南)有限公司、广联航宇(哈尔滨)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广联航空工业(北京)有限公司、广联航空装备(沈阳)有限公司、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广联航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广联启航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哈船广联(哈尔滨)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公司,持股比例 67%),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例 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合并营业收入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与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报<资产总额的 3% 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1%≤错 错报<营业收入的
3% 报<营业收入的 3% 1%
注: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适当调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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