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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19:34:21 股吧网页版
中胤时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合规操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
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
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
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
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
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
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
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
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年度计划总额。同时,针
对公司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应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额度、品种和时间。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须备有外汇衍生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在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可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具体
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笔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董事会审议,同时
由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经授权后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交易的额
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单笔投资金额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授权后公司管
理层开展外汇衍生交易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外汇衍生品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
在审议后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及责任人:

(一)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
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
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
况等工作);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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